湖州昕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南太湖新区太湖沿岸及部分入河河道蓝藻应急打捞和藻水处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湖州市
项目概况
2025年度南太湖新区太湖沿岸及部分入河河道蓝藻应急打捞和藻水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昕晖采字2024-06号
项目名称: 2025年度南太湖新区太湖沿岸及部分入河河道蓝藻应急打捞和藻水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度南太湖新区太湖沿岸及部分入河河道蓝藻应急打捞和藻水处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湖州市南太湖新区所负责的蓝藻打捞及藻水处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1年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4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无需再进行分包。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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