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用车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2024HWCG1219ZQ
项目名称:广东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用车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备注:
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组或两个包组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包组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详细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车辆,自交付车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车辆牌照手续,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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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否则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3.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作出书面承诺。4.投标人必须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注:报名时须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人员如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