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池峰小区二期桩基声波透射法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CG-QZ-2024074
项目名称:池峰小区二期桩基声波透射法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晋江市P2023-9号地块地位于池店镇御辇村,东至60米池峰路南拓,西至 15米经一路,南至32米龙泉路,北至御辇溢洪渠。总用地面积530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9583.13平方米。其中工程桩(不包括经二路皇桥大院段),需要进行声波透射法检测:
(1)费用清单表中的单价均为综合单价,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详细列出优惠后的每一项含税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且单价报价不得高于表中所列的各项最高限制单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或总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控制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预算总价和数量均为约数,投标人根据上述暂估数量计算投标报价,并对费用清单表中各项单价进行逐项报价,中标单价在合同期内为一次性包干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价不再调整,如有漏报,视同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应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及不可预见的损失。最终结算价格根据实际完成数量与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3)桩基检测设备数量:桩基检测设备数量: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至少配备2套声测设备,并根据施工现场进度要求增加检测设备。
(4)实际检测数量以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要求及现场选桩为准。
(5)投标单位的投标单价是指按照图纸、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而包干的完全价格。单价报价应包含了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全部施工工序内容。包含本招标项目范围内所有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试验全过程费用、设备进出场费等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自行考虑。
合同履行期限: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交叉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根据项目规模及工程实时进度检测需求,提供满足赶工要求的设备数量②委托单位应提前48小时通知检测单位,检测单位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检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24小时内检测设备进场安装、48小时内开始检测,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简报结果,5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采购包1不适用;
节能产品:采购包1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或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且必须具备本项目中各项检测项目所需的专项试验检测能力,同时需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企业信息采集登记或备案(提供网站相应的截图)。注: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②检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证书或建设工程检测试验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③投标人投标截止近3年来完成过建筑规模15万平方米(含)以上房地产项目的桩基检测服务业绩(提供合同、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检测成果报告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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