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清河镇人民政府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4-12-24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EQQZCS-C-G-2401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清河镇人民政府洪家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道路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6652(万元),更正为:1.3322(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废标情况:
沈阳华东建工有限公司 : 技术负责人未提供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内蒙古盛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的营业执照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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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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