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分公司分布器DN2800×1140032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金陵分公司分布器\DN2800×11400 321(招标编号:NWZ250116-4807-05170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分布器\DN2800×11400 321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 1 | 分布器\DN2800×11400 321 | 1.000 | 套 |
| 2 | 分离芯\DN3600×9600 316L | 1.000 | 套 |
| 3 | 分离芯\DN3000×7300 316L | 1.000 | 套 |
| 4 | 分离芯\DN2000×3600 316L | 1.000 | 套 |
| 5 | 分布器\DN3000×10800 316L | 1.000 | 套 |
| 6 | 分离芯\DN1000×3500 316L | 1.000 | 套 |
| 7 | 分布器\DN4000×6900 321 | 1.000 | 套 |
| 8 | 分离芯\DN2400×9500 316L | 1.000 | 套 |
| 9 | 分离芯\DN2800×8100 316L | 1.000 | 套 |
| 10 | 分离芯\DN3000×6800 316L | 1.000 | 套 |
| 11 | 分离芯\DN2800×7300 316L | 1.000 | 套 |
| 12 | 分离芯\DN1200×5450 316L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近三年(自投标之日起向前三年,若前一年报告未出,则往前顺延一年)每年利润总额均小于0的否决。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 2014年1月至今至少 2 套高压分离器(10MPag 以上)的惯性分离分布器及 2 套酸性水或富胺液离心脱气器在高压加氢装置的应用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 签字版技术协议(需明晰产品名称及应用位置)、对应发票(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并提供至少一份用户运行报告,包含惯性分布器及离心脱气器的运行情况。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配置必须是完整的,无缺项,在功能上完全满足应用要求。投标人承诺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 (3)商务条款:设备交货验收合格后付90%,剩余10%留作质保金(或合同价款10%的银行保函),质保期满后按规定处理、支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2-3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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