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外经集团公司采购电子汽车衡秤体集体评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呼铁外经集团公司采购电子汽车衡秤体集体评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WJJT-JTPY-2024-028)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铁外经集团公司采购电子汽车衡秤体集体评议采购人为外经集团,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电子汽车衡型号:SCS-200t。规格:20m×3.2m。最大称重量:200t。最小称重量:1000kg。工作温度:-30℃—+50℃。分度值:50kg。详见公告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质量保证要求: (1)秤体质保三年,设计使用寿命10年,终身负责维修。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任何部件出现质量缺陷,供方负责及时免费维修或原配置更换。 (2)质量保证期内,供方承诺当所提供的设备出现制造等质量缺陷或故障时,在接到需方通知后立即做出回复,并24小时内到达现场,消除故障。 (3)在设备验收完之后,供方负责为需方培训设备操作人员,并提供有关材料。 2.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应无条件予以修理、更换或重做,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修理、更换或重做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原因使甲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维修以《质量验收单》进行验收,应由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供货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提供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时间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相关物资销售业绩。 6.电子汽车衡秤体需提供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销售授权。。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