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区级机关大院二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普陀区区级机关大院二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6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700024121915
项目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区级机关大院二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880000元 ( 国库资金:28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2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区级机关大院二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工作日早、中、晚餐为在一、二楼餐厅的服务对象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节假日为在二楼餐厅的服务对象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工作餐之外应甲方的要求及标准提供自助餐、招待会、中式宴会、熟食外卖、茶歇、客饭订制和外送及其他特殊活动的餐饮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度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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