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东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榆县开通镇七号小区B组、八号小区B组、九号小区C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服务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榆县开通镇七号小区B组、八号小区B组、九号小区C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服务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7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280号-DR2025-01
项目名称: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榆县开通镇七号小区B组、八号小区B组、九号小区C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服务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558000
最高限价(元): 55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58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通榆县开通镇七号小区B组团、八号小区B组团和九号小区C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能力或经营能力,能够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要求承担过两项及以上的审计任务;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