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股份经济联合社谢岗镇稔子园安置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H2024121201
项目名称:谢岗镇稔子园安置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95.2778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95.2778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五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第六部分招标文件格式附件7)。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第六部分招标文件格式附件7)。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第六部分招标文件格式附件7)。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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