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生产区域空调维保项目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生产区域空调维保谈判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生产区域空调维保 (采购项目编号: JNC203-CG-241216425、SXZB-2412321111JNF3211/01),已由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以支委(2024)25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嘉节燃气热电分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生产区域内空调维保
2.2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空调维修或保养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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