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分公司所属草湖一期风电场小草湖二期风电场2024-2026年度风机维护项目(二次公告)
新疆
-吐鲁番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36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新能源分公司所属草湖一期风电场小草湖二期风电场 2024-2026年度风机维护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小草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
2.2项目规模: 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三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设备检修、维护 - 草湖一期小草湖二期风电场风机维护 (CHDTDZ058/19-QT-36901 ): 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草湖一期、小草湖二期 2024-2026 年度风机维护项目主要内容为:对草湖一期 49.5MW66 台风机和小草湖二期 49.5MW66 台风机进行维护外委项目,主要为内容为风力发电机组故障诊断与分析、日常缺陷处理、特殊巡检、预警排查、隐患排查、定期巡检、半年检全年检的验收、技术监督、各类专项检查、事故应急抢修、协助开展大部件更换及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草湖一期小草湖二期风电场风机维护】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 一:
① 独立容量在49.5MW及以上风电场站检修合同业绩。
② 独立容量在49.5M W及以上风电场站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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