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6东调线(型材租赁)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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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6东调线(型材租赁)物资
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BJCTGS-ZB2024-13(二次))
1. 招标条件
1.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
1.1.1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6东调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分公司。
上述项目所需(型材租赁)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八局集团福州6东调线项目概况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起点于万寿站,终于长乐滨海新城十八孔闸站(原国际学校站),主要线路走向沿道庆路—漳江路—国际学校。线路全长约5.55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车站5座(含换乘站3座),不新设车辆基地、控制中心和主变电站。我公司负责承建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土建二工区,主要包括“两站两区间”,即文武砂·国际学校站、十八孔闸站、沙尾站(不含)~文武砂·国际学校站区间~十八孔闸站区间,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2.2 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 福州6东调 项目型材租赁。具体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 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
3.1.1 型材租赁-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评审清单选择)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的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4)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性提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6)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点的当年) 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 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 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 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 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 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单位
负责人近三年内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 ”、“单位行贿 ”
“骗取合同 ”记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同一项 目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若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将纳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1-01 17:3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2319574417352107650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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