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普宁市普侨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
-揭阳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R-JY-CGZB-2024033
项目名称:2025年普宁市普侨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预算金额:0.2101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2101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5年普宁市普侨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位于普宁市普侨镇,主要服务内容为:2025年普宁市普侨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4、最高限价:2101.12元/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报价文件格式》);(1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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