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洛江智慧体育公园VIS视觉识别系统、文化长廊、标识制作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洛江智慧体育公园VIS视觉识别系统、文化长廊、标识制作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社区坪山路441号云谷综合产业园4楼47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ZXD-QZ20241206-1
项目名称:洛江智慧体育公园VIS视觉识别系统、文化长廊、标识制作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信用记录: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本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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