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平定镇人民政府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化州市平定镇积田村农村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化州市平定镇积田村农村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部(化州市鉴江区金豪花园钟准房屋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15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B-2024-027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化州市平定镇积田村农村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41334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1334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材料;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已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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