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污水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污水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山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MJ2024-C-021
项目名称: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关于污水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污水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贰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需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单独装订。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或发现其他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则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1.7、如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9.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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