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百特-竞争性磋商-JBT2024-2163-Z-厦门市松柏中学校园空调清洗及维保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厦门市松柏中学校园空调清洗及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官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T2024-2163-Z
项目名称:厦门市松柏中学校园空调清洗及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市松柏中学校园空调清洗及维保项目;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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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1.2、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3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磋商响应供应商2023年度财务报告未审计完成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1.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上述证明材料均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的声明函1.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磋商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未提供的为无效响应。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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