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中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东方市中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海秀中路128号市农业机械学校8楼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RK-2024-023
项目名称:东方市中医院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如供应商不是所投设备生产厂家的,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设备经营企业许可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须具有医疗设备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8、所投设备属于二、三类医疗设备产品的须具有医疗设备注册证、医疗设备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属于一类医疗设备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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