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矿区喷泉维修工程项目公告
山西
-晋城市
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矿区喷泉维修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JNA364-CGN-241226637、SXMTZB2402G-219(N))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城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矿区喷泉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编号: JNA364-CGN-241226637、SXMTZB2402G-219(N)),已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以凤煤计函【2024】3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矿区内文化宫室外喷泉和高层公寓广场喷泉的管路锈蚀堵塞,需对两处喷泉的管路、喷头、电缆电线、控制系统等设施进行更换,并更换喷泉四周地面地砖。
2.2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矿区喷泉维修工程:
标段(包)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5日历天。
2.4建设地点:凤凰山矿矿区内。
2.5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山矿矿区喷泉维修工程,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维修工程或建筑工程总承包( EPC)或施工业绩(劳务分包除外);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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