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绿色数字化发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恩施州
恩施市绿色数字化发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3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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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3|
项目监管地:恩施市|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恩施市绿色数字化发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项目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布络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0120240600035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1-2024-01311
3、项目名称: 恩施市绿色数字化发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项目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98.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98.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政策投向,优化恩施市绿色数字化发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应用项目咨询服务设计文件。协助项目单位开展资金申报服务,并按资金申报要求编制配套文件。咨询服务采取签订对赌协议的方式,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下达的国债、中省预算内等无偿资金的2%的比例支付,最高不超过198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上级下达国债、中省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文件,最长不超过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查询截图)(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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