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十九中学校信息化设备和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吉林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 -[2024]-0014 8号-1-12
项目名称:吉林市第 十九 中学校信息化设备和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划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2.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 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拒绝挂靠或借用他人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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