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水平现场评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4-333FW
项目名称: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珠海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水平现场评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水平现场评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500,000.00元
本采购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水平现场评测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本项无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提供内容。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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