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未成年人心理咨询中心)营门口院区第一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0120240023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门口院区第一住院楼电梯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08 09:30:00,更正为:2025-01-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1-08 09:30:00,更正为:2025-01-20 09:30:00。
将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中第 25 条由“ 25. ★限速器:限速器超速探测、检测限速器的复位等级不低于 SIL3 级。(说明:需提供投标产品同型号型式试验报告 ) ”修改为:“ 25. ★限速器:限速器超速探测、检测限速器的复位等级不低于 SIL3 级。(说明:需提供投标产品同型号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承诺 ) ”;将招标文件3.2.技术要求中第 26 条由“26.★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查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等级不低于 SIL3 级。 ( 说明提供投标产品同型号型式试验报告 ) ”修改为:“26.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检查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等级不低于 SIL3 级。 ( 说明提供投标产品同型号型式试验报告或提供承诺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0024210200034952[2024]06115,预算品目:电梯。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三、资格条件:(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三)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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