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污染减排采购招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200024112615
项目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污染减排采购招标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932000元 ( 国库资金:1932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排污许可技术核发、年审及评估
数量: 210
预算金额(元): 193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和规范要求,该项目具体包括排污许可证新办、变更、重办、年审等内容进行技术审核以及现场复核,积极开展排污许可技术评估,对污染排放因子、排污量、许可情况等内容进行合规性核查和核定,同时完成区局交办的其他涉排污许可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生效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若投标人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因而不能确定是否应参加本项目竞争时,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2年1月23日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已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登记入库手续。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4) 投标人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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