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康山村村民委员会康山新村电缆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康山新村电缆采购及安装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颜厝镇路边村下庄249号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SZZ[TP]2025001
项目名称:康山新村电缆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7.75881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7912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按<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5.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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