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机关事务中心登封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登封采购-2024-193
2、项目名称:登封市机关事务中心登封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登封采购-2024-193-1
登封市机关事务中心登封市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
9000000
9000000
是
900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9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5.3 服务期限:三年
5.4 质量要求:合格
5.5 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