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汉台区妇幼保健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光机(DR)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4067
项目名称:数字化X射线摄影光机(DR)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汉台区妇幼保健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光机(DR)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汉台区妇幼保健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光机(DR)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汉台区妇幼保健院数字化X射线摄影光机(DR)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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