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莲塘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C-20241219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莲塘小学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配送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一年期满后,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进行考核,累计两个学期考核结果评分均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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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 ,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关于印发《增城区公办学校校外供餐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提供《特定资格要求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4.1.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与实际供餐食品的加工制作场所一致。4.2.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HACCP 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4.3.应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在食品库房、烹饪间、分装间(专间)、餐饮具清洗消毒间、留样冰箱等重点场所实现互联网+视频监控全覆盖,能主动接受学校、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4.4.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等场所和设施设备,并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要求,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供餐能力可满足学校订餐需求。4.5.建立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营养健康管理人员。4.6.供应商需为全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4.7.有良好社会信誉,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4.8.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和《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管理规范》(DB4401/T259-2024》等执行膳食加工、配送等操作。4.9.如采用预收费的方式收取餐费,供应商须严格落实《增城区学校加强第三方配餐服务预收费资金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 (增教通[2024]59号)的要求,配合学校的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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