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头区人民医院坡头区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JJCG2024-Y040
项目名称:坡头区人民医院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复印件;1.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政府监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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