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林分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林分优化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J24052FW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林分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6,363.2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林分优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2,486,363.27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底(2025年1月进场备耕,抢抓最佳造林季,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苗木种植,2025年5月-2027年12月为管护抚育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林分优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划分标准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市香洲区2025年林分优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本项无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