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湖镇新光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汝湖镇新光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新围路26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Y-ZB25F01001-A01
项目名称:汝湖镇新光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3391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8.3391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在“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勘查、设计、监理、监测、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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