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榆林古城城墙氛围营造和夜间亮化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古城城墙氛围营造和夜间亮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09日 11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XMGLSX-ZC-2024041
项目名称:榆林古城城墙氛围营造和夜间亮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榆林古城城墙氛围营造和夜间亮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榆林古城城墙氛围营造和夜间亮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或中征平台;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文化和旅游局榆林古城城墙氛围营造和夜间亮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 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提供 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 (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 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报告及相对应的网站网查截图(查询日期为从发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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