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物业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华雄大厦3号楼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TP]2025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螺洲中心小学物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 不适用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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