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礼泉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礼泉县财政局四楼业务股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ZX-F-2024-003.1B1
项目名称:礼泉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6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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