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工务段2025年地源热泵维保采购公告
内蒙古
-乌海市
乌海工务段 2025 年地源热泵维保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 2024CWHGW033 )
- 采购依据
为保证我段 2025 年地源热泵正常使用,现对乌海工务段 2025 年地源热泵维保项目进行采购。 - 具体概况
2.1 项目名称: 乌海工务段 地 源热泵维保
2.2 实施地点: 乌海工务段四分滩工区、巴彦工区、本井工区
2.3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4 项目及内容:
2.5 技术要求
2.5.1. 地源热泵机组维保内容
2.5.2 水循环管道部分的维护保养:
2.5.3 末端风柜部分的维护保养:
2.5.4 所有控制柜的维护保养:
2.5.5 储水箱的维护保养:
2.5.6 软水设备的维护保养:
注:如压缩机烧毁和板式换热器泄露,所需配件、设备及维修费用我单位承担总价款的 20% ,提供服务方承担总价款的 80% ,具体费用以乌海工务段实际采购结果为准。
2.5.7 售前售后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方接到需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现场, 48 小时内维修完成,单价 500 元(不含税)以上的配件,由乌海工务段采购完成配件后 48 小时内更换维修完成,如不能按规定时间维修完成,即刻终止合同。
2.5.8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需开具 6% 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2.5.9 维保范围以外的配件损坏更换时,需经我单位确认,单价 500 元(不含税)以内(含 500 元)的配件由维保方进行购买、更换,所有费用由维保方承担;单价 500 元(不含税)以上的配件,由维保方提供配件名称、规格型号等信息,我段按照乌海工务段物资采购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由维保单位进行免费更换。
2.6 最高限价: 60000.00 元(不含税),税率为 6% 。所报价应为每处地点整套系统全年所有服务的包干价。 - 维保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维保单位经营范围具备项目维保单位应具有制冷设备的销售,空调的安装、维修、维护,管道和设备安装,制冷工程、通风设备安装等资质。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报名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3.7 报名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须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8 报价单位或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 作业人员应具有制冷及空调作业相关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供彩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3.10 报名单位须具有近三年在铁路企业内从事地(空气)源热泵设备维保服务相关的业绩证明。
3.11 报名单位不得挂靠和借用满足承保条件的施工单位。 - 报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 月 6 日 12:00 起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 12:00 止前发送报名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作报名无效)至乌海工务段材料 科电子邮箱( ,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 QQ 邮箱),要求邮箱注明申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成功发送邮件(以乌海工务段材料科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95306 平台报名:通过平台线上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报名单位,必须邮件和 95306 平台同时报名,缺少一项按报名未成功处理。报名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报名单位报名结果。
报名表
(公章) 日期 - 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 凡是查询结果能截取查询时间的,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时间 )
5.1 报名单位报价表。
5.2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彩印。
5.3 报价单位基本情况。
5.4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5.5 营业执照查询结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6 企业资质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全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5.7 无行贿犯罪记录: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5.8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5.9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10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5.11 作业人员制冷及空调作业相关专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并提供彩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5.12 近三年在铁路企业内从事地(空气)源热泵设备维保服务相关的业绩证明。
5.13 报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5.14 报价承诺书(见附件)。 - 报价文件书写要求
6.1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报价文件应装档案袋内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密封,开标时统一开封。报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报价将被拒绝): ① 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 正本 ” 、 “ 副本 ” 字样; ② 报名供应商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报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③ 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④ 报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
6.2 报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报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报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6.3 报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报名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6.4 报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报名人的公章。
6.5 报价文件正副本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 评审标准和方法
7.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法, 经评委评审同意则为有效报价单位。
7.2 价格修正
7.2.1 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 报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7.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报名单位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报价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7.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报价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7.3.3 评审小组对有疑问的报价单位有权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的原件或清晰影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完整原件或清晰影印件的报价文件按否决其报价处理。
7.4 重大偏差确认
7.4.1 报价单位应对报价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出现重大偏差的报价文件,评审小组有权对该报价文件进行否决处理。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报价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7.4.2 以下情况属重大偏差:
报价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未按报价文件规定对报名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报名的单位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出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报价的。
报价文件记载的规范标准、技术指标性能、质量证明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
报价文件记载的各类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不符合报价文件要求的。
出现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报价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的。
报价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8.5 经评审小组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报价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报价处理的,评审小组在采购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招标。 - 成交公示
8.1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为成交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8.2 对未成交的报名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报价文件。 - 投诉处理。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报价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向内部监管部门投诉。项目管理机构按内部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处置。
- 合同签订。在成交候选人公示且投诉处理结束后,按排名与成交候选人进行合同洽商,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并签订合同协议书。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