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华府初步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华府初步设计项目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华府初步设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4-CG-241216163 、 SXZB-2411304411JNF3044/01 ) , 已由 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 公司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4])第29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华府项目总用地面积80383㎡(120.57亩),净用地面积78981.94㎡,城市道路用地面积1401.06平方米。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指标为:净用地容积率≤2.6,净用地建筑密度≤20%,净用地绿地率≥35%,停车位:商业≥1辆/100平方米,住宅≥0.8辆/100平方米,建筑高度≤80m。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苑华府项 目 方案设计、 初 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应的方案等。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 10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 山西三元大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房屋建筑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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