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态环境局黄龙分局黄龙县辖区内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黄龙县辖区内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长和国际F座21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5CS-001
项目名称:黄龙县辖区内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龙县辖区内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8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辖区内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黄龙县辖区内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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