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某项目聘请执行及清收律师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某项目聘请执行及清收律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461SCCHB273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北省分行某项目聘请执行及清收律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项目需求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外聘律师协助我行进行清收,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查找财产线索,与执行法院沟通、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并协助我行执行、其他可以采取的收回贷款的方式等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此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采购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7、供应商不可为采购人关联方。关联自然人:供应商与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为近亲属关系,则认定为关联方。近亲属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采购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授信工作及具有资产转移审批权限的高管人员、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自然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均为关联方。采购人本行及本行的附属机构、政府部门和机构、商业银行除外。8、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