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设备设施子系统维保(二次)招标公告
上海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设备设施子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TWZ-GZ202 4 - 1213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动车段设备设施子系统维保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动车段,招标资金来自专项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动车段设备设施子系统维保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1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1. 2 维保能力:投标人须保证在用的设备设施管理子系统正常运行,定期系统功能优化升级,基础数据配置与维护,业务数据质量维护、 7X24 小时远程日常技术服务支持及数据采集及接口运维等维护服务,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 1.3 财务能力:投标人近 2 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2 年 至 2023 年 ) 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告 。
3.1.4 服务业绩: 投标人产品应成熟可靠,具有相应供货和运维业绩,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良好使用和维修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提供( 2021 年至 2024 年)至少 1 个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3.1.5 履约信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 2022 年至 2023 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铁路局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附声明书);国铁集团有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供应商(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 本项目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3)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 后审方式。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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