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电教培训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田县公安局电教培训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73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瑞晟明采(2025)001号
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电教培训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4.46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987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4462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30987.5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须随身携带材料:单位负责人参加响应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响应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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