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东海街道(龙潭、乌坎节点)绿美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陆丰市东海街道(龙潭、乌坎节点)绿美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报名邮箱:;咨询电话:。代理公司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 24 小时内以电子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报名结果。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售价:每套售价200元,转账或现金支付皆可,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ZB-2025-001
项目名称:陆丰市东海街道(龙潭、乌坎节点)绿美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8966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8966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陆丰市东海街道(龙潭、乌坎节点)绿美提升工程。包括人行道、道路改造以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 30 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8]125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的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8)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完成,供应商必须承诺: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所投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并与响应文件提供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致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9)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