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规(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5-01-09询价采购
业主单位
中规(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 采购条件
为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及项目公司生产运营用车需要,中规(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施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 采购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汽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项目地点。
(3)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1年。
2.2 采购范围:
中规(舟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汽车租赁服务,用车范围包括轿车、越野车及商务车等(含司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包含汽车租赁。
3.2 近3年(2022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中)。 - 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方案部分组成。
4.1商务报价部分(格式附后)
(1)投标函
(2)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
(3)报价书及报价清单
(4)资格审查资料
(5)商务偏差表
(6)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商务材料
4.2技术部分(格式附后)
技术方案的要求详见第二章《技术规范书》、报价人根据技术规范书提交详细的服务方案等详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服务方案
(2)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3)技术偏差表
(4)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其他技术材料
4.3报价原则及要求
4.3.1报价应根据采购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服务进度和付款方式等进行报价。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在项目实施期间将保持不变。
4.3.2报价价格是指采购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且应为含税价格。报价人的报价如有任何折扣,须在报价说明中注明,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出来,并提供经重新计算的分项价格表。
4.3.3报价人的报价为本采购文件中服务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一切费用。
4.3.4报价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3.5报价应注明有效期(至少3个月),在有效期内该报价将对报价人有约束力。
4.3.6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3.7本次采购采用的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报价文件递交与开标时间
5.1 报价文件递交
本项目采用平台线上采购形式,电子版报价文件需完整上传至中电子采购平台。)
报价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1月21日16时。
5.2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月21日16时。
5.3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1-2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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