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在北京新媒体制作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就业在北京”新媒体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20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12324-XM001
项目名称:“就业在北京”新媒体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0.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 企业承接(其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1 )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的查询记录为准);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3 )供应商 必须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ml#/home获取了 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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