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158号柠溪邮政大楼(营业厅背面)2号门二楼D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C2025FW015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五山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暂定6个月,采用1+1的形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签订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内容签订6个月期限合同,6个月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对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具体详见第二章),经考核评价合格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下季度合同(最多可续一次)。如出现考核不合格、采购人需求变化等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再需要此次采购内容或中标(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续签合同的,采购人不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持有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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