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忻府光伏电站一期和二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山西
-忻州市
(招标编号: CHDTDZ017/20-QT-053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物资类项目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忻府光伏电站一期和二期运维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山西华电中来忻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忻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岁兴光伏电站
2.2 项目规模: 37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025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具体 开始 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生产运营 - 忻府光伏电站一期和二期运维服务 (CHDTDZ017/20-QT-05301):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设备维护及检修等,服务期限 2 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忻府光伏电站一期和二期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电站运维服务业绩的合同业绩,且单个运维业绩容量不小于100MW。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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