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高邮市人民医院第一分院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84-JSFH-T2025-0003
项目名称: 高邮市人民医院第一分院提档升级改造工程配套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328.8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12.41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菱塘村桃源组,施工范围 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水防腐工程施 工等,建筑面积约 1280 ㎡,局部 4 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谈判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