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复兴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配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桂林市复兴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5-C3-990014-GXCH
项目名称:桂林市复兴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057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9.05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肉类、禽蛋类、家禽类、蔬菜类、食用油类、纯牛奶、调味品、水果类、大米食盐、面包糕点、豆制品奶制品等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为服务项目,采购内容不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5.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零售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相应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同一单位不同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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