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山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及2024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摸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商洛市
山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及2024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摸排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线下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202501001XM
项目名称:山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及2024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摸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9,21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山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及2024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摸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49,211.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49,211.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个月 (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服务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及2024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摸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4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0)《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2)《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 (1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工作及2024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摸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供应商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9)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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