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二次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D-2024-114-1
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5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5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昌江黎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二次招标,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完成《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生成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生成日期须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日期);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3、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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