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中医医院2024年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01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临床科室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1-14 10:00:01,更正为:2025-01-24 10:00:01。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1-14 10:00:01,更正为:2025-01-24 10:00:01。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德昌县德州镇西宁街93号,更正为:德昌县德州街道杏林路(新客运站南行200米)。
更正事项 1
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计价格【 2002 】 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 〕 857 号)的规定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更正为: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关于进一步开放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199 号)文件精神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 2% 。收款单位: 开户行: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德昌支行 银行账号: 08010306000006174
更正事项 2
原谈判文件第二章: 2.6.6. 履约验收方案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 1 : 分段 / 分期验收
采购包 2 : 分段 / 分期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 1 :
1 、 验收条件说明: 设备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95.00% ;
2 、 验收条件说明: 验收完成一年后无任何责任问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5.00% ;
采购包 2 :
1 、 验收条件说明: 设备进场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95.00% ;
2 、 验收条件说明: 验收完成一年后无任何责任问题 ,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5.00% ;
更正为:
六、履约验收程序:
采购包 1 : 一次性验收
采购包 2 : 一次性验收
七、履约验收时间:
采购包 1 :
1 、 验收条件说明: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
的 100% ;
采购包 2 :
1 、 验收条件说明: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 15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
的 100% ;
更正事项 3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 商务要求
采购包 1 、采购包 2 所有商务要求均更正为实质性要求
更正事项 4
第四章 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二、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更正为
政府采购合同(仅供参考) 整合同文本已删除,并改为详见第七章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1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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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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